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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审员是一份社会工作,没有工资收入,没有编制,不是法官,却履行着法官的职责:打击犯罪、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不受侵犯。拥有机械工程师职称,今年60岁的孙伯宗曾放弃多家单位的高薪邀请,在陪审岗位上一干就是6年。他为什么会有如此饱满的热情参加陪审工作呢?近日,记者采访了孙伯宗。
学法走上陪审岗位
“我当人民陪审员,完全是出于个人兴趣和儿时的理想。”从小,孙伯宗就有一个梦想,希望长大后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。但由于历史原因,他没能上大学,1965年,他高中毕业后就到沙坪坝区一家电器厂当上了一名钳工,这一干就是十多年。1983年,孙伯宗当上了副厂长,分管厂里的技术工作。
当时,孙伯宗所在的工厂经常和其他单位有经济交往,有的客户无故拖欠厂里的货款,由于他对《合同法》等法律不了解,到法院起诉对方时又超过了起诉时间,致使厂里很多欠款无法追回。同时,孙伯宗在调解厂里的离婚、赡养等纠纷时,也因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,在调解中同样遇到了许多难题。
为更好地开展工作,1995年,孙伯宗自费1000多元,参加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学习。凭着勤奋好学的精神,他于1998年12月拿到了法律专科文凭。期间,孙伯宗掌握了许多调解纠纷的经验,为工厂挽回了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。
1999年初,孙伯宗所在的企业解体。此时,恰逢沙坪坝区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,孙伯宗毫不犹豫地报了名,经过沙坪坝街道推荐,他如愿以偿地在沙坪坝区法院当上了一名人民陪审员。
6年无一起错案
近日的一个下午,记者在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刑庭见到了孙伯宗,他身着灰色西装,端坐在审判席人民陪审员的座位上,和他并排就座的,还有身穿黑色法袍的审判长和一名审判员。
当天审理的是一起抢窃伤人案。案情并不复杂,大部分时间都是审判长询问被告,有时孙伯宗也问上几句。一个多小时的审判很快过去,法庭并没有当庭判决。孙伯宗后来告诉记者,他和审判长、审判员合议的结果是判定被告有罪。但由于暂时还不能判断被告人是否有交纳赔偿金和罚金的能力,因此没有当庭宣判——法庭的判决是神圣而慎重的。、
像这样的审判,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孙伯宗已经参加多次。“当人民陪审员不能只附和法官,不光要表示同意和不同意,还要说清楚为什么。合议庭审理案件最后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,会以合议庭多数人的意见为准。”孙伯宗说。在6年的审理过程中,他和审判员对每一件案子都认真讨论,仔细研究,既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,也对被告人予以公正,到目前为止,孙伯宗参与审理的案件有600多件,从未造成一起错误裁判的案件。
无悔选择奉献余生
在多起案件的审理中,孙伯宗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,法院合议庭的其他成员都很尊重他的意见。“他确实很秀。”沙坪坝区法院研究室一法官告诉记者。虽然人民陪审员没有工资,但只要打电话通知孙伯宗开庭,他每次都准时参加,风雨无阻。认真负责的态度不但受到了法官的好评,而且他所在的合议庭也多次被区法院评为优秀合议庭。
孙伯宗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,长期坚持自学,他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和孜孜不倦的追求,于2003年取得了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,2004年又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。
但对这一切孙伯宗并不感到满足。“以前是沙坪坝区法院聘用我当人民陪审员,但现在,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28日通过的《决定》,今年5月1日,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又任命我为人民陪审员,这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目前我正准备参加全国司法考试,对我所学的法律知识进行一次检验。我相信自己能取得满意的成绩。”孙伯宗一脸自信的笑容。谈到经后的打算,孙伯宗告诉记者:“这辈子我没有其他的追求,只想将毕生的精力都用在法律服务上,在人民陪审员的岗位上一直干下去。”(记者 赵杰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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